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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社会培训工作量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5 08:47:11    发布者: 赵勇   访问次数:

各单位:

    根据襄阳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量化考核奖励办法》(襄职院研[2013]19号)、《关于做好2018.1.1-2018.6.30时间段教科研及社会服务成果登记的通知》、《关于促进社会培训的暂行规定》(襄职院成[2011]8号)等文件要求,现开展2018年上半年社会培训工作量认定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认定内容

收益性、公益性社会培训项目。

二、认定对象

具有社会服务考核任务的全体在职教职工。

三、认定期间

2018年1月1日—2018年6月30日内完成的收益性、公益性社会培训项目。

四、申报程序

1、各院(部)开展的收益性社会培训项目在培训实施前,必须按照《学校关于促进社会培训的暂行规定》(襄职院成[2011]8号)的文件要求,填写《襄阳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培训项目申报表》,由各院(部)初审,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批。凡未报批的项目,继续教育学院不再认定社会培训工作量,不再印发学员结业证书。

收益性社会培训项目必须提供的材料:

①《襄阳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培训工作量认定申报表》(附件1);

②学院财务处出具的发票复印件1份;

③培训合同(协议)、培训实施方案、教学计划、学员名单(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影像资料(打印2—3张);

④由院(部)填报《襄阳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培训项目汇总表》(电子稿)(附件2)。

2、公益性培训项目必须是继续教育学院派出或经继续教育学院同意后开展的社会培训,工作量认定标准为:200人以上,计10分;100人以上,计8分;50人以上/天,计6分;50人以下,计4分。不到一天的“公益性”培训项目按半天分值计算。自行组织的公益性培训项目不再计算团队或个人的社会培训工作量。

公益性社会培训项目必须提供的材料:

①《襄阳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培训工作量认定申报表》;

②培训教学计划;

③影像资料(打印2—3张,其中1张为培训学员全景)。

3、社会培训工作量认定以培训后实际到帐金额计分,由团队项目负责人填报《襄阳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培训工作量认定申报表》,并拟分配参与成员分值。计算标准为:社会培训工作量分值=到账金额×15分/万元,承担培训教学人员占总分值的70%、组织管理人员占总分值的30%,不得超出控制比例。

4、申报认定材料程序:

培训结束后填写《襄阳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培训工作量认定申报表》→整理培训资料(见第1、2条)→上报院(部)审核、签字→院(部)汇总后上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批。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社会培训工作量认定工作,对认定对象申报的资料应逐一进行审核,不得出现虚假申报、任意挂靠项目算分现象,凡未按申报程序和要求上报的单位及个人,一经查实,不予认定。

2、除公益性培训项目外,社会培训工作量认定原则上以校外收益性社会培训为主,收益性社会培训项目认定以财务提供的票据为准,凡未划入学校账户的培训项目不予认定社会培训工作量。

3、社会培训工作量认定分值分配原则:承担培训教学的教师占总分值的70%、组织管理人员占总分值的30%,不得超出控制比例。

六、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在2018年6月20日前将认定申请表、汇总表审核汇总(院部领导签字)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部张学忠老师(13871656635、61913),过期不再接受申报。

附件:

1、《襄阳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培训工作量认定申报表》

2、《襄阳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培训工作量认定汇总表》

 

                                

                   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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